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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汇通: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南方汇通 公告编号:2017-036 债券代码:112538 债券简称:17汇通01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南方汇通         公告编号:2017-036

债券代码:112538            债券简称:17汇通01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上午9:30。

     (二)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26号公司办公楼

一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黄纪湘先生。

     (六)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七)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所宋诗阳、杨波律师出席了会议。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名,所持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180,51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75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名,所持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180,39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472%,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7 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简称“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7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80,39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31%;反对1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22%;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二)批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80,39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31%;反对1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宋诗阳,杨波。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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