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威科技: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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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0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向公司
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0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向公司董事、总经理杜小汉转让一辆奥迪WAUAY54L小型越野车,
交易价格为110,000元。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非经营性资产,交易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营业外收入,不
会对公司未来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董事、总经理杜小汉转让一辆奥迪WAUAY54L小型越野车。经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截至2017年10月31日,上述资产评估的净资产值为110,000元。以评估值为基准,资产转让双方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10,000元。
由于杜小汉系公司董事、总经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
对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杜小汉回避表决。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201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杜小汉,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中专学历。2006
年加入公司,任公司多媒体事业部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
理。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公司拥有产权的一辆奥迪WAUAY54L小型越野车,该机动车辆
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截至2017年10月31日,该机动车辆的账面净值为105,380.10元(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受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出具了中联国际评字【2017】第OIGPC056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具体评估如下:
1、评估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
2、评估方法: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结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3、评估说明:评估目的涉及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所拥有的一台车辆,委估车型为奥迪WAUAY54L小型越野车。委估车辆曾经发生事故,经评估人员勘查车身有后期焊接痕迹,发动机有大修,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车辆已经行驶315,108.00公里,车况较差。
4、评估结论:经过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报告所述之评估目的、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下,待估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一台车辆于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账面价值为人民币壹拾万零伍仟肆佰元(RMB10.54万元),
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壹拾壹万元(RMB11.00万元),
评估增值为人民币肆仟陆佰元(RMB0.46万元),增值率为4.38%。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人:杜小汉
交易标的:一辆奥迪WAUAY54L小型越野车
转让价格:人民币110,000元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争议事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的资产为公司非经营性资产,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交易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营业外收入,不会对公司未来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于2017年11月14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杜小汉回避表决。本次交易需提
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已经由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该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具有专业能力及充分的独立性。
3、本次交易价格依据第三方评估价值,定价公允,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闲置资产,增加营业外收入,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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