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派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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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9号)核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81,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48,294,558.2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33,205,441.72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9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09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核准文号
号 金投入金额
1 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 23,235.53 20,497.90 即发改投资 即环审
建设项目 [2016]28号 [2016]123号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298.20 9,084.86 即发改投资 即环审
[2016]27号 [2016]124号
3 国内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7,010.75 6,184.74 - -
4 健身器材连锁零售项目 5,521.00 4,870.51 - -
5 国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040.80 2,682.53 青发改外经备 -
[2017]7号
合计 49,106.28 43,320.54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于2017年11月14日出具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7)第000488号”)。截至2017年10月31日,募投项目已经累计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23,232,786.08元。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拟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自筹资金占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拟投入募集
资金的比例
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 232,355,300.00 204,979,000.00 16,210,729.36 7.91%
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2,982,000.00 90,848,600.00 2,542,875.00 2.80%
国内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70,107,500.00 61,847,400.00 - -
健身器材连锁零售项目 55,210,000.00 48,705,100.00 4,479,181.72 9.20%
国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0,408,000.00 26,825,300.00 - -
总计 491,062,800.00 433,205,400.00 23,232,786.08 5.36%
四、会计师意见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于2017年11月14日出具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7)第000488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英派斯截至2017年10月31日止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履行的公司的审批程序
2017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017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因此,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王丹
年 月 日
徐睿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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