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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股份: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2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2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并经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如下: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公司上市以来已连续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的审计独立性与客观性,经与该所沟通,决定不再续聘该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公司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以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说明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子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进行的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其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2017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将依照

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次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事项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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