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25:长园集团2017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来源:长园集团
摘要: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债券代码:143139 债券简称:17长园债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2017年十一月
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债券代码:143139 债券简称:17长园债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2017年十一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关于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泰君安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4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4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4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6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6
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本次债券于2016年12月22日经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于2017年1月9日经发行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17年4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606号”文件核准,发行人获
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5日,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公司”、“长园集团”)成功发行10亿元2017年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17长园债”)。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次发行的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含)5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公司提升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5、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
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
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7、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8、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17 长园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于2017年11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7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的公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1、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1)2016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74.69亿元人民币。2016年末公司借款余
额为46.85亿元人民币;
(2)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借款余额为78.20亿元人民币,相比2016
年末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31.35亿元人民币,2017年1-9月累计新增借款占2016
年末净资产比例为41.97%。
2、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公司截至2017年9月30日较2016年末各类借款余额变动情况及占公司
2016年末净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1)银行贷款:增加 18.9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6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25.32%;
(2)公司债券:增加 10.0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6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13.39%;
(3)融资租赁借款:增加2.44亿元,占公司2016年末净资产比例为3.26%。
3、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及补充运营资金,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截至本临时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新增借款未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财务数据按照发行人合并口径计算,2017年9月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国泰君安作为“17 长园债”的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最新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已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的事项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予以披露,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风险: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涂志文
联系电话:021-38677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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