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建新股份
摘要:证�淮�码: 300107 证�患虺疲航ㄐ鹿煞� 公告编号: 2017-052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 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
证�淮�码: 300107 证�患虺疲航ㄐ鹿煞� 公告编号: 2017-052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 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 下午14: 00。
2、网络投票时间:
(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11月13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11月12日
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13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 河北省沧州市清池南大道8号建新大厦8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 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守琛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7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
264,788,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1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264,788,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14%;参加网络
投票方式的股东及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议案 1.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788,6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6%;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788,6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6%;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结论如下: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和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关于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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