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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2231 股票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7-04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证券代码:002231         股票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7-04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2日――2017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15:00至2017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的股份67,89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29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67,8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23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3,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065%。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89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

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关联股东瑞丽

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3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619%;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王肖东、冯玫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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