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胶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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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黄山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
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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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弘 曲凯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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