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燃气:独立董事关于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大通燃气
摘要: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LTD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LTD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亦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3、同意提名李占通、刘强、常士生、郑蜀闽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钟彦、曾勇华、杨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独立董事:李莉、钟彦、曾勇华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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