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联发展:关于五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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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五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之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五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议案相关资料,本人认真审阅了所提供资料内容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相关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进一步明确承诺事项内容及变更承诺履行期限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该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经审查,由于盘化集团存在与民爆不相关的业务,若将盘化集团整体注入上市公司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且相关资产权属的办理受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办理时间较长等因素,控股股东保利久联集团已无法在整合盘化集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办理之日(2015年11月27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完成资产注入工作。为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民爆主业核心竞争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保利久联集团拟变更承诺履行期限,进一步明确将盘化集团民爆板块相关的资产进行整合后注入上市公司。
本次控股股东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D�D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本次变更承诺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将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变更承诺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鉴于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服务年限较长,公司拟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7年年报审计机构,负责出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此次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符
合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有利于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是公司参照民爆行业上市公司及贵州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行业等综合因素制定,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子公司新联爆破与开源爆破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属新联爆破集团正常业务范围的分解,开源爆破公司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工程施工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将工程细化分解交由开源爆破,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按时完成,减轻新联爆破集团在工程细分领域的资源占用,同时起到协同发展的作用。该关联交易在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五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新华 张瑞彬 张建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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