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86:广东骏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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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7-031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7-031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骏亚”)及
子公司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龙南骏亚精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8号)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50万股,发行价格为6.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31,461.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72.4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289.07万元。2017年9月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66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或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得质押。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5、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需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
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
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
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信息披露:公司将及时披露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买入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投资回报;
(2)公司投资理财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安全性高、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的理财品种,公司不会将募集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3)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没有与募集资金的用途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广东骏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1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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