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飞凯材料
摘要: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17-098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安远凯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17-098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安远凯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0,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6%)的股东安远凯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远凯佳”,原名:上海凯佳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6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安远凯佳
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安远凯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股东的持股情况:安远凯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安远凯佳持有公司股份10,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3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不超过 0.64%)。(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安远凯佳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承诺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若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本
公司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2)招股说明书做出的承诺
与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安远凯佳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安远凯佳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3、安远凯佳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安远凯佳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安远凯佳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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