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节能: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鲁阳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17―037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17―037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4日以书面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7年10月2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鹿成滨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王铁先生通过电话会议的方式参加;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 2017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7-034)、《公司 2017
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35)于2017年10月26日刊登于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 年三季
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沈佳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沈佳云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公司提名沈佳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了解,沈佳云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该项议案需提请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鹿超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鹿超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公司提名鹿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了解,鹿超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本次会议提名的董事侯选人当选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该项议案需提请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五节“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五节“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于2017年10
月 2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审议《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7-039)于2017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董事候选人简历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1、沈佳云先生个人简历:
沈佳云,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工商管理硕士,注
册会计师,会计师,从事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特许注册会计师,曾任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
沈佳云先生未持有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与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2、鹿超先生个人简历
鹿超先生,男,1971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3年7月至
2009年3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4月至2014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 2009年12月至今任内蒙古鲁阳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年4月至2013年4月任公司董事;2014年4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鹿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50,762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鹿超先生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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