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
摘要: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17-066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17-066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的规定,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78号”文核准,于2016
年7月成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6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0.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702.4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各项发行
费用人民币2,936.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65.64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8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截至2017年6月30
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是 2,237.00 0
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
是 12,636.00 192.19 192.19
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7,900.00 7,892.64 7,894.20
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
否 0 14,680.81 1,205.85
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
合计 -- 22,773.00 22,765.64 9,292.24
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2,116.00万元,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净额21.89万元,余额为13,624.95万元。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
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16170100100039022 2,243.40
司武汉中北支行 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
8111501011600193229 11,381.55
司武汉分行梨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7902199010208 - 补充流动资金
司武汉首义支行
合计 13,624.95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决定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三)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由管理层制定具体投资方案并在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实施。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
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公司将选择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充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九、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