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机床:对控股子公司借款审批的规定
来源:秦川机床
摘要: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借款审批的规定 (经2017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目的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借款工作,在防范经营风险的同时,全力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生产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借款审批的规定
(经2017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目的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借款工作,在防范经营风险的同时,全力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生产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2. 控股子公司借款审批条件
2.1 借款只针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
公司。
2.2 控股子公司确需资金,应首选自行融资;不能直接取得银行贷款
条件而符合本规定的,应优先考虑通过银行进行委托贷款。
2.3 控股子公司的借款,应与集团公司签定书面借贷合同,利率按照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2.4 借款子公司按借款金额的2%计算上交给集团公司管理费。
3.控股子公司借款的审批权限和流程
3.1 控股子公司借款单笔金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以内由集团公
司董事长审批。
具体审批流程:子公司提出借款申请→公司财务部门对借款公司的偿还能力、审批条件进行审查,并向董事长提交审查意见→董事长审批。
3.2 控股子公司借款单笔金额1000万元―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
由董事会审批。
具体审批流程:子公司提出借款申请→公司财务部门对借款公司的偿还能力、审批条件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审查意见→董事会召开董事会议审议。
3.3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3.3.1 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融资租赁、保理等类
金融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9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借款;
3.3.2 控股子公司单次借款金额超过20000万元。
3.4 借款申请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借款事由、借款用途(原则上用
于生产经营)、借款额、借款申请前一个财务年度及本期财务、经营状况、以前借款归还情况、本次还款的资金来源、诉讼情况、还款承诺、还款计划以及未按期归还的后果承担责任等。
4.违反本规定的责任人,未对公司造成直接损失者,个人处以500~10000元罚款,部门处以2000~30000元罚款;对公司造成直接损失者,按照有关国家证券监管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5.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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