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来源:茂化实华
摘要:1 证券代码: 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 2017-033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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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 2017-033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一、证券投资概述
1、 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保
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2、投资额度
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6000 万元(含本数) 进行证券投资,
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额度可以由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但应予以合并计算。
3、资金来源
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规合法。
4、投资期限
证券投资期限在 2017 年内有效。
5、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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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范围:沪深 A 股股票、 新股申购、港股通股票、信
托计划、 基金投资、 国债逆回购等投资行为。
6、投资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批准的证券投资额度范围内具
体操作。 本投资事项不得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业务。
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依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茂名石化实
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15 年修订)》的规定,公
司不得将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不得
利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本议案规定公司以自有
资金用于本次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 须履行的审批程序说明
公司 2017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
议批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已就证券投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
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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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证券市场的情况适时投资,
因此市场风险导致投资的实际收益风险;
2、 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应合理安排使用资金,致力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不
得将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债券等的交易,以及委托理财。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被证券交易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
公司应以公司自身名义设立证券帐户和资金帐户进行证券
投资,不得使用他人帐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公司相关部门在进行证券投资前,应知悉相关法则和公司章
程关于证券投资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鉴于此,公司已经制定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且公司董事
会将持续监督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对该等风险防范措施
的执行,以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证券投资的风险。
六、 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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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结构良好,公司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公
司拓宽投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资金来源
合法合规,投资规模适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
2、 本次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公司已建立了《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能够加强投
资风险管理和控制,有效保障资产安全。
我们同意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3、《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15 年修订)》;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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