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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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17-02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17-02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制定
的议案》,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公司原经营范围:电气设备、配电网自动化设备、电网安全稳定控制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控制装置、继电器、中压开关及开关柜、电力管理信息系统、电力通信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计算机、仪器仪表、电讯器材批发兼零售,电力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拟变更经营范围为:电气设备、配电网自动化设备、电网安全稳定控制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控制装置、继电器、中压开关及开关柜、电力管理信息系统、电力通信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计算机、仪器仪表、电讯器材批发兼零售,电力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开发、转让、建设、运营及管理服务,新能源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销售,新能源系统设计、咨询、施工及集成,储能设备技术、能源测控设备技术等的开发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根据“国办发[2013]110”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章程作如下修改:
1、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修订前:“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气设备、配电网自动化设备、电网安全稳定控制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控制装置、继电器、中压开关及开关柜、电力管理信息系统、电力通信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计算机、仪器仪表、电讯器材批发兼零售;电力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修订后:“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气设备、配电网自动化设备、电网安全稳定控制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控制装置、继电器、中压开关及开关柜、电力管理信息系统、电力通信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计算机、仪器仪表、电讯器材批发兼零售,电力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开发、转让、建设、运营及管理服务,新能源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销售,新能源系统设计、咨询、施工及集成,储能设备技术、能源测控设备技术等的开发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章程第八十一条
修订前:“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修订后:“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修订前:“(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的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先进与股票相结合三种。”
修订后:“(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中(二)、(三)、(四)、(五)条款不变。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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