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来源:宝新能源
摘要:证券代码: 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 2017-071 债券代码: 112483 债券简称: 16 宝新 01 债券代码: 112491 债券简称: 16 宝新 02 广 东 宝 丽 华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证券代码: 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 2017-071
债券代码: 112483 债券简称: 16 宝新 01
债券代码: 112491 债券简称: 16 宝新 02
广 东 宝 丽 华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集团”) 函告,获悉宝丽华集团
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
名称
是否为第
一大股东
及一致行
动人
质权人 质押股数 本次解除
质押股数
质押
开始日
解除
质押日
本次解除
质押股数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广东宝
丽华集
团有限
公司
公司第一
大股东
银华财富
资本-宁波
银行-渤海
国际信托
50,000,000 50,000,000 2016.11.11 2017.10.23 2.30%
合计 -- -- 50,000,000 50,000,000 -- -- 2.30%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宝丽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348,142,058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6.00%;宝丽华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仍质押 252,037,57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1.58%。
二、备查文件
1、《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所持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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