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监事会对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来源:鲁西化工
摘要: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作为公司监事会成员,我们对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形成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作为公司监事会成员,我们对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形成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
公司的经营状况,能够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成员:
王福江 董书国 杨本华 李书海 马蕾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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