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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关于“14漳发债”票面利率不上调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 000753 证券简称: 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7-052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4漳发债”票面利率不上调暨 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7-052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4漳发债”票面利率不上调暨

         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于2014年12月03日披露的《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7.2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7.20%不变。

     2.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投资者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4.回售申报日: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0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17年12月5日。

     6.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

持有的“14漳发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4漳发债”的

收盘价为100.139元/张,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

来损失,请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7.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6年12月05日至2017年11月

04日期间利息。

     为保证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3. 债券代码:112233。

     4. 发行规模:35,000万元。

     5.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100元。

     7. 票面利率:7.20%。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14 漳发债”存

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8.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按年

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4年12月5日。

     10.付息日: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12月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

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12月5日为回售部分债券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2019年12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7年12月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 担保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发行人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

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形式。

     13.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综合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4. 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2014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

4日)票面年利率为7.20%,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

期后2年(2017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5日),本期债券将维

持票面年利率7.20%固定不变。

     三、本期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回售实施办法

     1.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

回售。

     2.投资者回售的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4 漳发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

交易日,“14 漳发债”的收盘价为100.139元/张,高于回售价格,

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3. 回售申报日: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0日。

     4. 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本期

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

额必须是1,000 元的整数倍。

     5.回售申报方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申报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6.投资者的特别提示: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申报,逾期未办理回售申报手续即视为投资者不回售,同意继续持有“14漳发债”并接受上述关于不上调“14漳发债”票面利率的决定。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17年12月5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6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4日期

间利息,利率为7.20%。付息每10张(面值1,000元)“14漳发债”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2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7.6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

(包括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债券派发利息为64.8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14 漳发债”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申报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申报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申报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定,本次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次债券利息应缴纳10%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由发行人负责代扣代缴。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14漳发债”回售的相关机构

     1. 发行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

     法定代表人:黄键鹏

     联系人:许浩荣、陈辉明

     联系电话:0596-2671571

     传真:0596-2671876

     2. 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刘松芳、韩燕妮

     联系电话:010-66555925

     传真:010-66555870

     3.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证证券交易所广

场22-28楼

     联系人:赖达伦

     电话:0755-21899325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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