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来源:方直科技
摘要: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拟给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团队具有相关行业丰富经验,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求,能够满足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伟强、许鲁光、刘勇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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