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股份: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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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告编号:2017-037 证券代码:834213 证券简称:物管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市会议中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公告 一. 对外投资概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苏州和谐圆通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公告编号:2017-037
证券代码:834213 证券简称:物管股份 主办券商:
苏州市会议中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公告
一. 对外投资概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苏州和谐圆通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苏州市丰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地为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555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0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530,000.00元,总认缴出资1,53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51%;苏州和谐圆通物流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470,000.00元,总认缴出资1,47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49%,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以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控股子公司苏州市丰乐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且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拟设立控股子公司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4.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新领域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新领域。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交易对手名称:苏州和谐圆通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春申湖西路901号
主要办公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春申湖西路901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闫万芬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注册资本金额:10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MA1MKE17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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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37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运、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装、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出资方法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出资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2.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 称:苏州市丰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 地: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555号
经营范围:物业服务、庆典礼仪服务、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家政服务、会议服务、餐饮管理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承接物业设施设备的维护与改造、绿化工程、绿化养护服务、装饰设计与施工;房屋中介;物业咨询、策划;停车场管理,商品配送服务;复印打印;批发零售:百货、装饰材料、五金、机电设备、日用杂品、旅游用品。
(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币种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苏州市会议中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1,530,000.00 51%
苏州和谐圆通物流有限公司 人民币 1,470,000.00 49%
合计 3,000,000.00 100%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主要是利用双方的优势,开发苏州市吴江开发区项目。
2.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根据市场发展需求设立控股子公司,合法合规,对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风险,但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公司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监督,明确经营策略, 共3页第2页
公告编号:2017-037
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来降低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
3.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在业务方面的拓展,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五. 关于交易实质的其他内容
公司拟对外投资苏州市丰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事项已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且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一)》第十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参股子公司或向参股子公司增资,若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则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投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53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
表期末资产总额的1.90%、净资产额的4.89%,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六. 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市会议中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会议中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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