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新高科:关于补发对外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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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告编号:2017-044 证券代码:837182 证券简称:鼎新高科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对外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公告编号:2017-044
证券代码:837182 证券简称:鼎新高科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对外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证券简称:鼎新高科,证券代码:837182。
因公司相关人员规范意识不强,对有关规定理解不到位,公司未及时履行审批决策程序违规对外担保,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发生的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并在《关于补发公司为关联方借款提供担保暨资产抵押公告的声明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为关联方借款提供担保暨资产抵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6-013)中披露。同时,公司发布了《关于补发对外担保进展情况公告的声明》(公告编号:2016-020)、《对外担保进展情况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6-021)、《对外担保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对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7-044
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汉思与五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人民币800万
元的借款合同,用于补充深圳市鼎新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资 金,借款期限为叁年。公司以坐落于惠州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西大道东侧6号的办公楼及厂房作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二)是否构成关联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汉思是深圳市鼎新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占70%的股份,上述对外担保已构成关联担保。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以上担保事项在发生时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上述担保事项进
行审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发公司为关联方借款提供担保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赖汉思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上述担保的最新进展情况
担保 担保 贷款 起始 截止 是否履
担保人 贷款银行
对象 金额 余额 日期 日期 行完毕
鼎新 五华县农村信
赖汉思 800万元 720万元 2016/1/12 2019/1/12 否
高科 用合作联社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以上事项所担保的债务尚未偿还完毕,目前未发现被担保方存在无法偿付或逾期的风险。
公告编号:2017-044
三、上述担保对公司的影响及解决方案
1、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关联方无法偿还由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的债务,公司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解决方案
实际控制人赖汉思将积极组织资金尽快归还贷款,尽快解决上述担保事项;公司承诺将每月对上述担保事宜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相关事宜的进展情况。
四、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
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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