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载波: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东软载波
摘要: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2017-035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035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8日以电话和
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3人,董事会秘书列
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永平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的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确认本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对青岛龙泰天翔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资产处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方案的制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资产处置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六、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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