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来源:华灿光电
摘要: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17-153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153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LED外延片、芯片四期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涉及相关项目建设事项尚需履行公司决策审议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LED外延片、芯片四期项目投资协议》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3、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目前正常履约中。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华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子公司”或者“乙方”)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在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LED外延片、芯片四期项目”(以下简称“四期项目”)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LED外延片、芯片四期项目投资协议》。
2、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协议对方: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司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关于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LED 外延片、芯片四期项目的议案》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协议待该投资项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LED外延片、芯片四期项目
2、项目内容:由乙方作为项目主体(业主)推进四期项目,主要从事LED
外延片、芯片的研发及生产。同时乙方增加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大写:伍亿
元)。
3、本项目预计总投资25亿元,项目意向选址为拟建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晨丰公路以北、彩虹路以南,在苏州子公司现有厂区外西北侧空地上建设(甲方同意并协助乙方通过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以招拍挂的方式取得项目用地)。
建设周期三年。
4、项目用地:四期项目需建设用地约100亩(其中生产用地60亩,办公生活配套用地40亩)。
5、甲方主要权利及义务
(一)根据乙方项目建设时间节点,甲方负责做好项目建设相关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甲方协调项目在建期间的有关问题或突发情况,共同确保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甲方协助乙方争取国家级、省市各级政府优惠政策,为乙方争取建设用地、财政扶持、建设收费等优惠、补贴,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四)甲方承诺将协调相关单位为乙方提供110KV双回路供电条件。
(五)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积极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好本项目建设过程及企业生产期间所涉民事纠纷及其它相关问题。
(六)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生产和经营,并积极落实乙方应享受的的有关优惠和政策。
6、乙方主要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理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变更;依法办理可研报告编制、环评审批、建设许可等相关手续。
(二)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办理施工手续,依法组织施工和安全生产,保证现场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若因乙方违法行为导致项目罚款、停工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乙方取得土地后,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规划要求开工建设项目用房,不得闲置用地,不得擅自改变该地块实际使用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由国土部门依法处置。
(四)乙方上述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所在区域总体规划、环保、安监、消防等方面的法律规定;项目投资强度必须符合征地要求;规划建设符合甲方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
(五)乙方作为建成后的生产、管理方,负责整个项目的推进,负责项目建成后的日常运营管理、项目生产规划、产品技术研发、品牌建设等。
7、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及服务:一企一策,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贴不超过4亿元,为支持苏州子公司的科技创新及加快项目建设,在2017年至2021年给予研发经费和贷款利息补贴不超过3亿元;为项目建设吸引更多的优秀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将从2018年至2020年,每年为乙方提供100套左右的人才公寓(商品房),三年总计不超过300套房屋,按略高于成本价出售给乙方高级技术人才及管理人员。
8、违约责任: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则构成合同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甲方或非乙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完成项目建设进度的,允许乙方相应推迟项目的建设进度、竣工及投产时间。本协议生效后,除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金额支付相应的补贴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未来发展空间,为
公司未来的发展注入动力。本项目如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的业务拓展,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通过积累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经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 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生产经营不构成
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3、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本协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因此上述事项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项目投资和建设具有一定周期,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政府换届、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4、本协议的履行,存在项目实施和结果无法达到合作双方约定的合同要求,导致项目延期实施、终止合作的风险。
5、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第一大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收到第一大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6、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编号 披露日期 协议名称 后续进度
与浙江义乌工业园区管理
1 2016年1月4日 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框 正常履约中
架协议》
与签署《战略合作
2 2016年4月11日 正常履约中
协议》
3 2017年8月25日 《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 正常履约中
新增年产3500万片LED
衬底片扩建项目框架协议
书》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LED外延片、芯片四期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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