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国际: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华信国际
摘要: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7-054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054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关联交易的概述
鉴于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保理”)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银行”)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即将到期,为保证华信保理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华信保理拟继续向海南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由山东华信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为海南银行的股东,海南银行为华信保理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7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勇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年生
3、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海南银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海南鹿回头旅业投资有限公司 51,000 17
2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36,000 12
3 海马财务有限公司 36,000 12
4 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10
5 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30,000 10
6 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7,000 9
7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21,000 7
8 昌江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 15,000 5
9 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5
10 股份公司 15,000 5
11 海南新建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15,000 5
6、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系海南银行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信保理与海南银行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信保理拟向海南银行申请4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后期业务所需流动资金周转,期限为一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为满足华信保理后期业务的发展以及资金需求,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华信保理向关联方海南银行申请4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且不涉及资产收购事项,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2017年10月21日),公司及下属企业与海南银行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0,000万元人民币。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华信保理后期业务开展,提升华信保理可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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