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马电器: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奥马电器
摘要: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116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116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将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规定,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
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
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
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每 3%表
决权股份数最多可提名推荐1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
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
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每
1%表决权股份数最多可提名推荐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
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17:00前,按本
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
届满后,本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推荐;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
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
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
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妥善履行董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期限尚未届满;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0、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具有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以外,还需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股份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规章及规则;
(3)具备法律法规的独立性;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5)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
(6)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监管部门认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
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者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7年10月30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二)联系人:何石琼、周江海
(三)联系电话:0760-23130226
(四)传真:0760-23137825
(五)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
(六)邮政编码:528427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推荐人
身份证类型 证件号码
信息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国 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符合公司公告所载任职条件:□是 □否(请在方框前打“√”)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
被
推
荐
人
信
息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推荐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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