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讯自控: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万讯自控
摘要:证券代码: 300112 证券简称: 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17-061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17-061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下午14:30点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公司六楼大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15:00至2017年10月20日15:0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傅晓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名,代表股份106,070,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18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名,代表股份106,070,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18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名,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名,代表股份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名,代表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1名,代表股份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070,4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沈险峰律师、陈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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