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79:安通控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来源:黑化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7-075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7-075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0月 19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892号《关于核准黑龙江黑
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郭东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郭东泽、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96,418,73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7.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635.2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364.7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8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会验字[2016]455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成时间
(万元)
1 集装箱注 不超过48,000 2017年2月
2 商务物流网络及管理系 不超过7,000 2017年3月
统信息化
3 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 不超过15,000 2017年8月
储设备
合计 64,364.73 /
注: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
套募集资金购买集装箱类型及数量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集装箱类型及数量的议案》。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号 总额(万元) 金额(万元)
1 集装箱 不超过48,000 46,761.35 97.42
商务物流
2网络及管 不超过7,000 821.85 11.74
理系统信
息化
场站仓储
3设备及冷 不超过15,000 0 0
链仓储设
备
合计 64,364.73 47,583.20 73.93%
注:上述数据未经鉴证。
三、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情况
(一)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及期限
1、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分别于2016年9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集装箱类型及数量的议案》、于2017年8月
1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集装箱类
型及数量的议案》,受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市场需要等变更集装箱购买种类及数量的影响,同时考虑到调整后的集装箱购置涉及的厂商谈判、集装箱建造等过程需要一定时间来完成,因此需要适当延长集装箱购置完成的期限;
2、商务物流网络及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合同已基本签订完毕,其中部分系统已提交公司使用,但目前仍处于试运行和调试阶段,需整体运行一定时间后才能进行该项目的验收(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部分款项需公司验收完成后才进行支付);
3、公司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建设因处于选址过程中,尚需进一步市场调研,同时出于租金成本、预期回报率等考虑,选址既要符合经济性又要符合物流体系建设的市场需求,确保该投资项目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本着对全体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公司审慎投资,相应放缓了该项目的投资进度。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具体如下:序 是否延长实施 调整后达到预计可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成时间
号 期限 使用状态日期
1 集装箱 是 2017年2月 2017年11月30日前
商务物流
2网络及管 是 2017年3月 2018年6月30日前
理系统信
息化
场站仓储
3设备及冷 是 2017年8月 2018年8月31日前
链仓储设
备
(二)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虽然公司延长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但该等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不变。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期限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利益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利益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是基于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利益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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