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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控股:董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81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编号:2017-81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贾岩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投票方式表决,以七票同意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公网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益虹医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拟分别将所持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海虹”)25%和30%的股权以协议价格人民币7,639.25万元及人民币9,167.1万元,共计人民币16,806.35万元转让给自然人王忠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成交价格与帐面值差异较大的说明:

    截止评估基准日,广东海虹帐面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为12,903.21万元,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按资产基础法(成本法)评估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13,708.37

万元,按收益法评估为30,557.00万元。

    广东海虹多年积累的数据标准、管理经验、市场渠道、客户资源、人力资源等综合因素是其核心价值所在,收益法从企业获利能力的角度,充分考虑了企业拥有的账外无形资产价值和较强的盈利能力,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更符合一般市场原则。

    因此,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本次交易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制定协议,以资产评估价格人民币30,557.00万元为依据,以人民币16,806.35

万元确定广东海虹55%股权的最终转让价格。

    上述定价符合市场化对等交易原则,交易对价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表决符合法定程序,交易价格以经专业机构评估后的评估价为依据,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符合一般市场原则。本次交易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制定协议,以资产评估价格人民币30,557.00万元为依据,以人民币16,806.35万元确定广东海虹55%股权的最终转让价格。上述定价符合市场化对等交易原则,交易对价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是为配合公司未来集中精力发展 PBM 业务及大数据应用的整体战

略规划,是公司调整业务架构的需要。本次交易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经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持赞成态度, 同意将相关议案

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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