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瑞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迪瑞医疗
摘要:迪瑞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次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经核查,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
刘凝 徐杉
支力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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