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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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17-042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0月
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17-042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7)
粤73民初713号】,判决“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不落入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驳
回原告江门市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现将诉讼情况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诉讼机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诉讼机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62号
原告: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华山
住所: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336号
被告:江门市恒发家电广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兆升
住所:广东省江门市江华路113号
被告:常州雷利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建国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电子科技产业园新四路18号
二、本次诉讼过程及结果
2017年2月22日,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尔汉
宇”)以江门市恒发家电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恒发”)及常州雷利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机科技”)未经地尔汉宇授权许可而生产、销售侵犯其“便于改变接线端子装配位置的泵电机”(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ZL200820079551.1)专利权的产品为由,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江门恒发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包括立即停止销售被控侵权产品,销毁现存侵权产品;(2)请求判令电机科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生产、销售被控侵权产品,销毁现存侵权产品、半成品及制造被控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3)请求判令电机科技赔偿地尔汉宇各项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合计1,000万元;(4)请求保护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1-10项;(5)案件全部诉讼费用由江门恒发和电机科技承担。
(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17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7)
粤73民初713号】,判决“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不落入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驳
回原告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四、备查文件
1、(2017)粤73民初713号应诉通知书
2、民事起诉状
3、(2017)粤73民初713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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