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55:海航创新关于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起诉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来源:九龙山
摘要: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海航创新 公告编号:临2017-075 900955 海创B股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起诉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海航创新 公告编号:临2017-075
900955 海创B股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起诉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360,907,576.39元人民币。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22日、2016
年7月7日发布了《关于平湖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
司的公告》、《关于平湖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进展公告》,披露了九龙山游艇��乐部(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艇俱乐部”)诉公司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合同纠纷案【(2016)浙04民初49号】。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即《执行裁定书》所称“本院”,或以下简称“嘉兴中院”)对开发公司采取了相关财产保全措施,开发公司名下土地证号为平湖国用(2007)字第21-325号等25个权证的土地使用权已处于查封状态,查封期限为三年,即从2016年3月17日起至2019年3月16日止。(详见公告编号:临2016-042、临2016-076)。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获悉,开发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收到嘉兴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7)浙04执异57号】。平湖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国土资源局”)作为本次诉讼案外人对嘉兴中院保全时查封的部分标的物提出异议,嘉兴中院受理并进行审查后,出具了上述《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案外人国土资源局称:法院查封的被告开发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其中平湖国用2004第21-304号、平湖国用2009第06289号、平湖国用2009第10402号三宗土地总面积125211.4平方米(下称涉案土地)已由国土资源局收回,开发公司实际已不享有涉案土地使用权。虽然因相关工作交接产生了疏漏,从而出现了在涉案土地的土地证已被收回的情况下,本应被注销的土地证未完成注销,但涉案土地已经被收回并作为政府存量国有建设土地事实存在,开发公司已不再享有涉案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之规定,请求法院立即解除对涉案土地的查封。
本院认为:本案涉案土地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胗型恋厥褂萌ǎ�案外人国土资源局委托管委会与开发公司签订回收合同,并已实际履行,故开发公司已丧失了对涉案土地的使用权。本案查封的涉案土地使用权虽然尚登记在开发公司名下,但国土资源局已提供证据证明该登记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涉案土地的真实权利人之事实可以确认,故其请求解除对涉案土地使用权的查封,本院予以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本院2016年3月17日(2016)浙04执保1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登记在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土地使用权证编号分别为:平湖�胗�2004第21-304号、平湖国用2009第06289号、平湖国用2009第10402号]的查封。
案外人、申请保全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案的审理须以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诉李勤夫、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案【(2016)沪01民初59号】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故嘉兴中院于2016年6月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中止审理(详见公告编号:临2016-076)。该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案已于日前审结,本案业已恢复审理。目前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公司暂时无法对该诉讼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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