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畅通讯:关于与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
摘要: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公告编号:2017-074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公告编号:2017-074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软国际”)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涉及双方在全球沟通中建立起在互联网+通信云服务领域的云计算业务应用进行多方面合作的合作意向,双方愿意共享各自领域的优质资源,在双方合作的业务领域形成合力,共同拓展市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书属于战略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目前双方尚未明确具体合作项目的具体合作金额和具体权利义务,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及双方后续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4月1日
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一路3639号中软国际西安科技园F1座
法定代表人 陈宇红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计算机软件技术的开发与服务外包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提供相关
技术咨询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研发及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的进出口经营;劳务派遣(有效期至2020年6月8日)。(《外商
经营范围 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限制类和禁止类,以及鼓励类中
有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的项目和产品不得生产经营)(上述经营范围涉
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
经许可不得经营)
股权结构 中软国际(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公司与中软国际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范围
1、中软国际利用其“云计算&云存储”技术优势,围绕会畅互联网+云会议服务应用平台进行技术接入研发,打造“新一代互联网+云会议服务应用平台”: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用户可自主实现跨地域、多方实时会议,同时支持不同地点多个用户的文档数据共享协作,让沟通无界。会畅为中软国际提供基于会畅互联网+云会议服务应用平台的相关技术支持,例如平台接入技术支持和培训认证等。双方将确定各自的技术层面对接负责人,制定定期交流计划和沟通机制,以加深沟通,促进对各自现有的技术架构和技术体系的相互了解。
2、中软国际将作为会畅的战略合作伙伴体系成员,互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可面向其自有的客户资源,可借助会畅互联网+云会议服务应用平台开展商业推广。中软国际在为其用户提供解决方案时,将积极推动会畅技术结合到其客户方案中,形成新一代中软国际互联网+云办公服务应用解决方案;在技术及运维模式匹配相关保证的情况下,中软国际将优先考虑并推荐使用会畅云会议服务应用平台。
3、双方将本着“客户第一”的宗旨,共同建立一套高品质的服务响应机制,结合中软国际在办公行业的优势,借助会畅互联网+云会议服务应用平台的技术优势,共同服务客户。
4、中软国际将会畅产品,通过OEM方式纳入到中软国际云存储产品线,但
不禁止会畅经营销售权,不限制会畅与其他平台合作关系。
(二)合作期限
1、双方初步拟定开展合作的期限自2017年10月20日至 2020年10月19
日止。
2、本协议合作期满后,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续签新的合作协议。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协议任一方均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范围内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协议一方需向另一方提供充分信息,以能确保双方能顺利开展合作。
3、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一方须对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对方的相关资料和相关信息透露给相关的竞争公司和第三方。
4、合作过程中,一方如需要使用另一方品牌或标识,应遵守本协议第五条之约定,同时须经对方另行书面许可,并按对方规定的使用准则和详细要求执行。
5、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应自行承担为达成本合作协议所述之目的所产生的一切成本、支出及费用。
(四)许可条款
1、合作期间,如需要在其宣传材料、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对方的品牌及/或标识、或其他属于对方或其权利方的企业名称、商号、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域名、图案标示、标志、标识等,都必须事先以书面或邮件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的许可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对方或其权利方的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会畅授权中软国际在对外销售、市场宣讲等必要场合使用会畅提供的、关于合作项目的功能介绍文件资料、技术白皮书、过往案例、项目证书文件等相关材料,无需另行授权。
3、未经中软国际另行的书面授权,会畅不得将“中软国际”与自身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中软国际”等引人误解其为中软国际关联公司的字样。会畅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中软国际是其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反之亦然。
4、除双方另作书面同意,本协议或其附件中的任何条款或内容没有包括任何知识产权上的持有权转让、授予使用或许可权利之授予、任何源自其他单位之产品、服务或技术、或任何其他单位之知识产权之授权或转让。
4、中软国际确认并同意,一切源自“会畅”品牌使用而衍生的商誉及信誉均属于会畅或其权利方。中软国际同意不会就品牌持有权的有效性自行或协助第三方提出争议或挑战会畅或其权利方之任何权利,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注册包括“会畅”品牌之企业名称、商号、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域名、图案标示、标志、标识等、或任何与此品牌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或标示之专有权。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品牌和标识用于任何目的,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对方或其权利方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合作关系,亦不得擅自披露与对方或其权利方曾有的任何合作关系与内容,包括本协议内容等。
(五)特别约定
1、本协议陈述了双方在协议第二条的合作范围内的合作意向。双方同意,针对每个具体合作项目,双方将在符合本合作协议精神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后缔结正式的项目合同,项目执行以双方签署的最终项目合同条款为依据。
2、如双方无法就具体的项目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无需对另一方承担责任。
3、双方应就本合作协议及其所涉及的项目中的任何环节保密。
4、本合作协议不限制任何一方与任何第三方签署与本合作协议书内容相似的文件、从事相似的活动。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作协议书之合作范围、合作期限等事宜,进行书面正式确认或变更。
3、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除本条款如下第2)项外,提出解除协议的
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5)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三、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软国际是一家行业领先的全球化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凭借完整的生态资源,为客户提供云计算、大数据等多领域的技术服务,助力客户应对挑战、构建数字化转型。公司主营业务包含面向大客户、大行业的咨询、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以“解放号”软件众包服务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众包线上线下运营服务;以及包含了线下卓越培训中心、卓越体验中心与线上宅客学院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业务。公司的业务布局真正实现了线上与线下业务相结合的“双轮驱动”模式。
中软国际长期服务于财富500强企业及大中型客户,业务覆盖电信、政府、制造、
金融、公共服务、能源等多个行业。
公司本次与中软国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形成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在全球沟通中建立起在互联网+通信云服务领域的云计算业务应用进行多方面合作的合作意向,双方愿意共享各自领域的优质资源,在双方合作的业务领域形成合力,实现双方跨越式的合作,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的战略性框架性协议,该协议为双方后续推进全方位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项尚待协议双方沟通并进一步约定。
(二)目前双方尚未明确具体合作项目的具体合作金额和具体权利义务,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具有不确定性。
(三)对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作项目协议及双方后续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软国际与会畅通讯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