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东方园林
摘要: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7-13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 公告编号:2017-13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方仪女士持 有公司股份11,337,3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2%),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2,834,348股。方仪女士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方仪
2、截至本公告日,方仪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可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占其持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方仪 监事会主席 11,337,390 0.42% 2,834,348 0.11% 25%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
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6、减持价格:以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方仪女士承诺自2007年12月29日(新增股份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方仪女士作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方仪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方仪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方仪女士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方仪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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