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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摘要: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7-071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        公告编号:2017-071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

月12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

   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控股”)自该公告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且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该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且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上述通过大宗交   易及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31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72%,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收到好利来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告知函》,截至2017年10月19日,较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数量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

                                                                                  本比例

                     大宗交易    2017年9月15日    58.00元/股     133.36     2.00%

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                                                      万股

                     集中竞价    2017年10月19日    58.78元/股      66.68      1.00%

                                                                        万股

     (说明: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           3150        47.24%   2,949.96万   44.24%

                              股份             万股                      股

 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       3150        47.24%   2,949.96万   44.24%

                              股份             万股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0股          0%         0股         0%

          3、实际控制人通过好利来控股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减持前通过          减持        减持后通过好利来控

                            持有好   好利来控股间接持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任职   利来控    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份情况             情况

减持时间   姓名    情况   股的股

                                                占总股   减持   占其持               占总股

                            份比例   股份数   本比例  股份数 股总数     股数     本比例

                                                                  比例

           郑倩龄   董事   65.00%  2,047.5   30.71%  86.684  4.23%   1,960.816   29.41%

2017年9                              万股              万股              万股

月15日  黄舒婷   董事   35.00%  1,102.5   16.53%  46.676  1.66%   1,055.824   15.83%

                                       万股              万股              万股

                                     1,960.8            66.68           1,894.136

           郑倩龄   董事   65.00%   16万股   29.41%   万股   3.40%     万股     28.41%

2017年10

月19日            离任            1,055.8             0.00            1,055.824

           黄舒婷   董事   35.00%   24万股   15.83%   万股   0.00%     万股     15.83%

         注:郑倩龄女士和黄舒婷女士为母女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17年10月19日

     好利来控股减持的66.68万股公司股份为郑倩龄女士通过好利来控股间接减持,黄舒婷女士

     不参与该次减持。

         二、承诺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郑倩龄、黄舒婷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发行人股份的,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转让价格不低于股票发行价。

    2、本公司股东旭�N亚洲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发行人股份的,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转让价格不低于股票发行价。

    3、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郑倩龄、黄舒婷承诺: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各自的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如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发行人股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股票发行价。

    (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949.96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44.24%,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日,郑倩龄女士通过

好利来控股间接持有公司1,894.13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8.41%;黄舒婷女

士通过好利来控股间接持有公司1,055.82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83%,通

过旭�N亚洲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73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5.96%,

黄舒婷女士合计持有公司2,786.82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1.79%。郑倩龄女

士、黄舒婷女士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截止本公告日,好利来控股及郑倩龄女士、黄舒婷女士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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