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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摘要:股票代码 : 000750 股票 简称: 国海证券 债券代码:112244 债券简称:15国海债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2015 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股票代码:000750                                         股票简称:国海证券

债券代码:112244                                        债券简称:15国海债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2015 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零一七年十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公司”或“发行人”)于2017年10月13日对外公布的《关于2017年1-9月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7)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泰君安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1、公司分别于2014年4月1日、2014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

券。

    2、2015年4月1日,中国证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以《关于核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52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5国海债(112244)。

    3、发行主体: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发行总额:2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发行人的上述安排。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

变,为4.78%。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

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

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

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次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总额,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

    8、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5月8日。

    9、付息日:本次债券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5月8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5

月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不另计息。

    10、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5月8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5月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12、最新债券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

年4月24 日出具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2017)》,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债券信用级别为AA+。

    13、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国泰君安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15 国海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就2017年1-9月国海证券债务融资情况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截至2016年末,公司经审计合并净资产143.34亿元。截至2017年9月末,

国海证券2017年通过发行次级债券、收益凭证、同业拆借等方式累计新增借款

44.94亿元,超过2016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0%。

    根据向发行人了解,上述债务融资为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对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发行人表示其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公司盈利对利息支出的保障程度良好。截至2017年9月末所有借款利息、本金均已按时兑付,未出现延期支付或无法兑付的情形。此外,公司根据各期债券本息的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度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以保障所有借款利息、本金可以按时兑付。

    国泰君安作为“15 国海债”的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最新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滕强、宁文科

联系电话:0755-23976359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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