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来源:恩华药业
摘要: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7-033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033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
的通知》([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新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9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