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88:元成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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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意见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召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意见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7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根据《公司法》、《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就公司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通过审阅相关材料、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及实际情况,基于我们客观、独立的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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