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来源:
摘要: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微纳”)于201 5年5月 29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我公司”)签订了《推荐 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委托东吴证券担任建龙微纳的主办券商:经东吴证券 推荐,建龙微纳于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微纳”)于201 5年5月
29日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我公司”)签订了《推荐
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委托东吴证券担任建龙微纳的主办券商:经东吴证券
推荐,建龙微纳于201 5年9 月17日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自挂牌以来,建龙微纳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监事会制度,同时认真按照《公司章程》和各项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的要求,积
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持续督导期
间,建龙徽纳按时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不存在拖欠持续督导费用的情况.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