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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60:汇顶科技关于公司董事杨奇志先生减持计划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杨奇志先生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杨奇志先生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计划减持董事持股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杨奇志先生持

      有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4,504,000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2017年11月11日起的6个月内,杨奇志先生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

      0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2.2%,拟减持

      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

      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姓名:杨奇志

(二)董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杨奇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4,504,000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0.99%,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董事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以及公告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杨奇志先生不存在其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减持期间、减持股数数量及比例

    自2017年11月11日起的6个月内,拟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拟减持

股份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2.2%,拟减持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3、减持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董事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记载,杨奇志先生承诺如下:

    1、“公司其他股东汇发国际、汇信科技、惠邦投资、朱星火、汇持科技、杨奇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董事朱星火、杨奇志,高级管理人员龙华、邓耿淳、廖崇清、柳玉平,原副总经理赵书来承诺:(1)将遵守上述除张帆以外的股东的承诺期限;(2)在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后的12个月内不得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前述锁定股份;如果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6个月之后(不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占前述锁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3)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第(1)项和第(2)项之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5)上述第(3)和第(4)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其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杨奇志先生严格遵守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拟减持的具体原因。

    根据个人自身资金需要进行减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杨奇志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杨奇志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杨奇志先生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杨奇志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杨奇志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报备文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计划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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