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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7-076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编号:2017-076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4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8,0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39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2,700万股,并于2009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上市后股本总额为10,700万股。

    2010年5月17日,公司实施了2009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5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5股。本次送(转增)股后,公司总股本为21,400万股。

    2013年7月11日,公司实施了201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送(转增)股后,公司总股本为32,100万股。

    2014年1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428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77,821,011股人民币普通股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98,821,011股。

    2016年2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29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2,494,034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公司总股本由398,821,011股增至471,315,045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份总额为471,315,045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5,255,377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46%。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股票上市时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股东郭超贤作为本公司董事和(或)高管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收购该部分股份;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收购该部分股份;所有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份追加锁定期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股东郭超贤承诺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追加一年锁定期,自2012年10月11日至2013年10月11日,在此期间,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上述各项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

    股东郭超贤因个人原因自2013年10月11日起未向公司提出解禁股份事项,故限售股份解禁事宜搁置至今。

    三、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上市公司对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可上市流通股份持有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0月2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46%。

    3、本次解禁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人数为1名。

    5、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         售数量

 1                    郭超贤                    1,200,000      1,200,000

                     合计                   1,200,000      1,200,000

    说明:公司股东郭超贤先生其所持股份在解除限售后,其减持股份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五、备份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发行人股份结构表;

    3、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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