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宝科技:关于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来源:硅宝科技
摘要: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2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072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07月21日公告
了《关于公司收到法院
等的公告》【案号(2017)川0191民初8138号】。
公司股东王跃林先生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公司作出的《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8-12项决议(该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2017年8月24日下午13:30,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
庭进行了审理,公司积极应诉,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了本次庭审。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将择日复庭审理(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二、法院裁定结果
日前,公司收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7)川 0191 民初 8138号】,裁定内容如下:
准许原告王跃林撤诉。
三、对公司的影响
王跃林先生主动撤回了本次诉讼,王跃林先生与公司就该次股东大会决议纠纷一案终止,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情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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