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来源:福星股份
摘要: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及相关议案, 2017 年 9 月 21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及相关议案, 并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
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做了登记。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布前 6 个月内(即 2017 年 3 月 21 日至 2017 年 9 月
2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 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
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自查期间,除下列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除
此之外,其他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以下人员排名不分
先后):
姓名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职务
钟琳 2017-08-17 5,900 5,900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2017-09-07 -2,900 3,000
熊建华 2017-05-12 27,100 97,500 关键管理人员
江梦妮
2017-04-17 40,800 40,800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2017-04-24 83,100 123,900
2017-07-20 -123,900 0
2017-08-07 169,700 169,700
2017-09-07 -169,700 0
刘为胜
2017-08-28 8,000 8,000
2017-09-11 -2,700 -5,300 关键管理人员
2017-09-12 -2,300 0
经核实,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的自行
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
票交易的情形。
三、内幕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否涉及内幕交易的核查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
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
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业务单号:
114008)
2、中国结算《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业务单号: 114000020008)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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