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48:外高桥独立董事关于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来源:外高桥
摘要: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上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俞勇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我们认为:
1、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俞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
2、审议事项程序合法。聘任俞勇先生为副总经理的相关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俞勇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冯正权:
李志强:
宗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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