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567:珍宝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来源:珍宝岛
摘要: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黑龙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崔少华: 肖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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