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泰科技:关于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上交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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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告编号:2017-067 证券代码:832633 证券简称:伏泰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可转换公司债券 收到上交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编号:2017-067
证券代码:832633 证券简称:伏泰科技 主办券商: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可转换公司债券
收到上交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
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7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并于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16日分别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7-057、2017-065)。 2017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7〕1061号)。
一、无异议函的主要内容
你公司报送的《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
创新创业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的挂牌转让条件,本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你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创新创业可
转换公司债券,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本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
有效。
公告编号:2017-067
二、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挂牌转让前,你公司如发生影响本次债券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或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应及时向本所报告。
三、你公司应当在完成公司债券发行后,按照本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手续。
四、你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
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你公司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五、你公司应切实履行存续期信息披露义务,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如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
六、你公司应切实遵守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并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开展后续管理工作,如出现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或其他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风险等情形,你公司应及时向本所报告,并严格落实相关承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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