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杰科技:关于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上交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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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告编号:2017-086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可转换公司债券 收到上交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编号:2017-086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主办券商: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可转换公司债券
收到上交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
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2017年10月
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
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
9月29日、2017年10月16日分别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7-079、
2017-085)。
2017年10月16日,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州旭
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7]1060号)。
一、 无异议函主要内容
1、你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60万元的创
新创业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符合本所转 公告编号:2017-086
让条件,本所无异议。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2、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影响本次债券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或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应当在完成公司债券发行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手续。
3、本次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应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公司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受、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4、公司应切实履行存续期信息披露义务,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如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
5、公司应切实遵守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并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开展后续管理工作。如出现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或其它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风险等情形,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严格落实相关承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可转换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
[2017]1060号)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7-086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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