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科技:关于改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恒星科技
摘要: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7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107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改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原聘审计机构瑞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审计团队转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该审计团队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等工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改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关于报酬事项双方约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35 万元人民币,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的审计(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审计机构须该公司单独审议批准),免费为公司提供日常咨询服务,中期审计及临时项目的费用另行商议,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止。
二、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时间:2012年08月0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企业类型:台港澳投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21390A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资格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合伙企业,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改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了安永华明的执业资质资料、调查安永华明的诚信情况,对其执业质量进行了评价,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改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改聘公司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因公司原聘审计机构瑞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审计团队转入安永华明,该审计团队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等工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改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为35万元,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改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
(2)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3)公司改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改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报告披
露之日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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