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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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17-87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17-87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温氏股份”)于 2015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5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下属公司融资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东温氏佳润食品有限公司、新兴县佳裕贸易有限公司等 5 家下属公司提供银行融资业务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下属公司融资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17年10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
行(以下简称“中行云浮分行”)分别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GBZ47751001[2017]0049” 、“GBZ47751001[2017]0050”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公司分别为广东温氏佳润食品有限公司、新兴县佳裕贸易有限公司与中行云浮分行自2017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25日止签署的《保证合同》项下之主合同(包括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保证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但未到期的债权提供担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9,000.00万元、15,000.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包括《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及主债权之本金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保证期间:《保证合同》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发生: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担保,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39,670.00万元,担保总额中未偿还的担保余额为50,264.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0%。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也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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